花山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22-05-25 13:49) 点击:180 |
上海律师分析案情近日, 花山法院依法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, 被告人单某因犯故意伤害罪,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宣告缓刑一年 被害人吕某与其丈夫陈某在楼下遇见邻居钟某,双方为邻里琐事发生口角,后钟某妻子被告人单某加入争吵,争吵中双方发生冲突,被害人吕某与被告人单某相互揪住对方头发,相互拉扯致两人摔倒在地,后被人拉开后双方人员又发生推搡,单某又拉扯吕某头发,将吕某摔倒在地并拖行,双方又相互揪住头发,直至最后被人拉开。双方打斗致吕某右腿受伤,经鉴定,吕某右胫骨下端骨折累及关节面,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。案发当晚,被告人单某在现场等候警察,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单某与被害人吕某达成赔偿协议,被害人吕某对被告人单某的行为表示谅解。 “和谐”“法治”“友善”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,被告人单某与被害人吕某两家是邻居,以往生活中也从未产生过纠纷,这次因琐事发生争议进而导致双方家庭互相殴打,致使被害人吕某轻伤,被告人单某构成故意伤害罪,违背了我们中华民族“与人为善”“宽容互让”的传统美德,考虑到被告人单某犯罪情节较轻,且存在自首、谅解和认罪认罚等情节,为营造互相理解、和谐相处、友善相待的社会氛围,引领睦邻友好的社会风尚,故决定对被告人单某宣告缓刑。案件宣判后,被告人单某和被害人吕某均表示,不该为这些小事产生邻里摩擦,给对方、给家人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案件的公正审判,使这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得到彻底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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