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航绿水青山 严惩非法采矿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22-05-09 14:03) 点击:221 |
上海律师分析案情近日,花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矿案,涉案金额30余万元。2021年8月8日,被告人徐某与被告人陈某取得联系,约定其从陈某处购买江砂。后徐某登上陈某的运输船。晚20时许,陈某与非法采砂人员(另案处理)取得联系,在非法采砂人员的带领下,某号运输船于2021年8月9日凌晨1时至3时许在长江乌江水道靠近非法采砂泵船,装载江砂 3608.78吨后离开,驶向马鞍山市某码头。2021年8月9日7时许,该运输船在马鞍山市某码头附近被水利部门查获。被告人陈某、徐某在现场被抓获,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。经马鞍山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,该批江砂价值人民币 324790元。法院判决,被告人陈某犯非法采矿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;被告人徐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依法扣押的江砂 3608.78 吨,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,所得款项上缴国库。 江砂是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,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行为属于非法开采。非法采砂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,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,花山法院依法严惩破坏资源类犯罪,彰显守护青山绿水的决心和使命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